在林肯当律师时,有一次,他得悉朋友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控为谋财 害命,已初步判定有罪。他以被告律师的资格,到法院查阅了全部案卷。知 道全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方面的一位证人福尔逊,因为他发誓说在 10 月 18 日 的月光下,清楚地目击小阿姆斯特朗用枪击毙了死者。对此,林肯要求复审。 在这场精彩的复审中,有以下一段对话。林肯问证人:你发誓说看清了
小阿姆斯特朗? 福尔逊:是的。
林肯:你在草堆后,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,两处相距二三十米,能认 清吗?
福尔逊:看得很清楚,因为月光很亮。 林肯: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看清他的吗? 福尔逊:不是的,我肯定看清了他的脸,因为月光照亮了他的脸。 林肯:你能肯定时间是在 11 时吗? 福尔逊:充分肯定,因为我回屋看了钟,那时是 11 时 15 分。
林肯问到达里,就转过身来,发表了一席惊人的谈话:“我不能不告诉 大家,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。他一口咬定 10 月 18 日晚上 11 时在 月光下看清了被告的脸。请大家想想,10 月 18 日那天是上弦月,晚上 11 时 月亮已经下山,哪里还有月光?退一步说,也许他时间记得不十分精确,时 间稍有提前。但那时,月光是从西往东照,草堆在东,大树在西,如果被告 的脸面对草堆,脸上是不可能有月光的!”
大家先是一阵沉默,紧接着掌声、欢呼声一起进发出来。福尔逊傻了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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